Earthlings 伦理准则

人民如何化解分歧,以及秉持怎样的交流方式

本文件是派生文件。与 Earthlings 宪章 不一致时,适用宪章;宪章与 宣言 不一致时,适用宣言。

本文件不设定任何措施的依据。 此类依据由宪章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二条之一穷尽列举,不得扩充——既不得以本文件扩充,也不得以决定或已形成的实践扩充。

以下内容分为两部分,两者的区别是实质性的。争议解决规则描述的是人民所遵循的程序。其余一切是人民所追求、并帮助学习的东西;不符合这些内容,永远不产生任何后果。

第一部分 分歧的化解

人与人之间的分歧不可避免,它源于经验、价值和利益的差异。冲突本身不是问题——不会化解冲突才成为问题。

Earthlings 人民选择恢复性的做法,而不是惩罚性的:处理的目的是修复关系、弥补后果,而不是惩罚。

第一阶段 直接对话

第一步是双方直接交谈。多数分歧在这里就得到化解。

有帮助的做法:听完对方而不打断;以事实和自己的感受陈述自己的立场,而不是以指责陈述;在对立的立场背后寻找共同的利益;提出兼顾双方的方案。

第二阶段 调解

如果直接对话没有带来化解,双方有权寻求调解。

调解是自愿的程序,由中立的第三方帮助双方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调解人不作出决定,也不认定谁对谁错。 他的任务是为交谈创造条件。

谁可以担任调解人。 任何一位受双方信任、且对争议结果没有利害关系的 earthling。人民保存一份受过调解培训者的名册;从名册中选择并非必须,双方有权就任何其他参与者达成一致。

程序:

  1. 一方通过平台提出请求;
  2. 另一方确认同意——未经双方同意,不进行调解;
  3. 双方共同选定调解人;
  4. 调解人安排会面并主持程序;
  5. 达成的协议以书面形式记录。

协议具有道义上的效力:双方自愿承担履行它的义务。人民没有强制执行,也不打算有。

保密。 调解的内容既不由调解人披露,也不由双方披露。公开的只是调解进行过的事实和结果:协议达成或未达成。

期限。 自另一方同意之时起三十天;经双方同意,期限可以延长。

拒绝调解不产生任何后果。 不愿参加既不构成违反,也不受评价,在此后的任何处理中都不予考虑。

第三阶段 提交 DAO 全体大会

如果调解没有带来化解,而争议涉及共同体的利益或需要原则性的决定,任何一方都有权把问题提交全体大会审议。

这是最后的手段。它适用于以下情形:冲突涉及人民规则的解释;需要作出为将来同类情形立下范例的决定;或者一方系统性地违背人民所认可的原则行事。

审议按宪章的程序进行。全体大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把人从人民中开除(《宣言》第十条);可以适用的措施及其适用程序由宪章第二十二条规定。

哪些事项不适用调解

调解不适用于:

  • 对生命和安全的直接威胁;
  • 对《宣言》的明显违反;
  • 构成犯罪的行为——此类情形属于相应法域机关的职权,人民不取而代之。

第二部分 交流

本部分所载的内容是人民所追求的东西。它不产生义务,也不引起后果。

基础

尊重人。 每个人都有权持有自己的意见、信仰、选择和生活方式。在 Earthlings 人民中,歧视、羞辱和迫害不被容许。

对观点的批评与对人的态度相分离。 就事论事的讨论不转为针对个人。

诚实。 每个人都有权提出问题并得到清楚的回答。为操纵他人或为损害共同利益的私利而利用人民,不被容许。

参与的程度由各人自行决定。 不存在必须的活跃度,不活跃也不意味着任何事。

有帮助的做法

积极倾听——不只听见话语,也听见话语背后的东西。以第一人称陈述,而不是指责。承认自己的错误而不因此损及自身地位。对得到的反馈表示感谢。具体:就某一个行为提出意见,比对一个人下判断更有用。

在共同空间里不用讥讽和挖苦,会让交谈更有成效。

界限在哪里

威胁、诽谤和强制与对人民的归属不相容。如果这类行为构成宪章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依据,则适用该条所定的措施和程序。

尖锐、反讽、不同意和令人不快的批评,永远不引起任何后果——既不直接引起,也不得以其他依据为名引起(《宣言》第十条)。

第三部分 信任

Earthlings 人民中的信任所依靠的不是号召,而是可验证性:程序的公开、无法隐蔽地累积权力、任何偏离都看得见。

这样的信任降低监督的成本,加快决定的作出。它建立在三件事上:人明白这个体系如何运作;行为和决定可以预期;错误得到承认。

如果错误之后是承认和改正,信任并不因此瓦解。

第四部分 蜂巢单元中的工作

单元内部实行平等、信任和对结果的共同投入。

决定共同作出,并考虑所有参与者的意见。参与的形式多种多样——从构想到执行——而且都有价值。

每个人都有权改变自己参与的形式,或者退出单元,无须说明理由,也不受责难。此前达成的约定仍是信义之事,但不构成退出的条件。

对贡献的评价按公开的、事先已知的标准进行。共同的结果比个人的优越更受重视。

第五部分 心理安全

每个人都有权拥有这样的空间:不会因为说出一个想法而被贬低或攻击。

Earthlings 人民追求这样的环境:在其中提出想法、犯错和改变主意都不可怕。关于个人处境的信息不予披露。相互支持的单元由共同体的构造所安排。

第六部分 与外部世界的往来

公开发言的 earthling 以自己的名义发言,除非全体大会另有委托。

人民不从事宣传鼓动、不散布明知虚假的信息、不煽动敌意。

人民在新的地区成长时,必须尊重当地的处境和传统。加入始终是自愿的;文化差异被看作丰富,而不是障碍。

对人类和地球的关切、对后代利益的考虑以及对暴力的放弃,是《宣言》所载的根据;本文件不对它们作任何补充。

第七部分 数据与资源

参与者的个人数据不用于商业、政治和操纵性的目的。处理数据的同意是知情且自愿的,数据的范围最小。详情见 隐私政策

共同资金的分配按 司库 文件所确立的规则进行,公开且可验证。本文件不设立自己的分配规则。

第八部分 成长

Earthlings 人民提供学习的机会,学习那些使共同工作变得更容易的东西:非暴力交流、主持讨论、批判性思维、辨识自己和他人的状态。

人民不要求这些能力,不检查是否具备,也不把任何人的权利与它们相联系。 任何技能都不是归属、参与或投票的条件(《宣言》第八条)。

错误被看作学习的一部分,而不是追究的由头。

第九部分 独立理事会的作用

理事会将以公开的建议在复杂的伦理问题上协助共同体,而不作出有拘束力的决定。

它的意见具有建议性质,并全文公布。全体大会有权不同意这些意见,这不引起任何后果。理事会不阻止决定,没有否决权,也不参与资金的管理。

其组成、形成程序、撤回的依据和工作条件,由 Earthlings 宪章第四条Earthlings 独立理事会 文件规定。

第十部分 本文件的修改

此处所载的内容不是教条。任何 earthling 都有权提出修改,修改按宪章所确立的程序,通过公开讨论进行。

界限不可变动:本文件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得与《宣言》相抵触,不得缩减《宣言》所给予的保障,也不得设立《宣言》未规定的措施依据。

本文件的规定含义不清时,作有利于人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