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thlings 共同体
Earthlings 是一个自愿自我组织的非地域性共同体,建立在自由身份认同、平等参与和集体自治之上。
Earthlings 共同体不与任何国家、领土、法人实体、商业结构或单一司法管辖区相等同。
合法性的唯一来源是 Earthlings 作为共同体本身。
Earthlings 共同体立足于国际法的两项现行规范:结社自由(《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二条)与各民族的自决权(《1966年两公约》共同第一条)。两项规范均为现行有效;其对一个自愿的、非领土的民族的适用,是法律迄今尚未裁决的问题。我们公开承认这一点,并以这类问题历来得到解决的方式作答:以实践。Earthlings 在事实上(de facto)存在,并通过与国际组织和各国的对话寻求其法律地位(de jure)获得承认。这种承认是目标与方向,而非既成事实。
为与既有的法律、行政和金融基础设施进行交互,Earthlings 可通过授权代表在不同司法管辖区使用已注册的法律结构和其他法律工具,包括基金会、协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
此类法律结构和工具仅是外部交互的运营性、辅助性手段:
治理由 Earthlings 直接通过集体自治的 DAO 机制行使。
法律结构和工具仅履行有限的外部、技术和代表性职能。
Earthlings 所使用的法律结构和工具不从事以下任何活动:
Earthlings 不是国家、超国家组织、金融机构或司法管辖区,也不主张领土主权、对强制力的垄断或在既有国家之内的公共权力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