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thlings独立委员会

Earthlings人民的信任机构

本文件详述了Earthlings人民章程第4条的规定,定义了Earthlings独立委员会的地位、职权和组建程序。
第01章

宗旨与使命

Earthlings独立委员会(EIC)作为外部自治机构设立,其任务是确保Earthlings人民按照其宣示的价值观发展:自由、觉知、伦理、可持续性,以及对每个人和地球的尊重。

委员会不属于人民的治理结构,也不受其管辖。其使命是成为Earthlings人民的良知和镜子,提供对各项进程的公正评估,预防和解决利益冲突,并为战略和伦理发展制定建议。

第02章

委员会职能

伦理审计
  • 从伦理、环境和法律标准的角度评估Earthlings人民各机构和代表的行为
  • 分析与内部冲突、歧视、失信相关的案例
公共专业评估
  • 对关键决策、战略和倡议进行独立评估
  • 协助确定可持续性和与既定目标的一致性
透明与问责
  • 发布关于人民状况的年度公开报告
  • 组织公开听证会并收集反馈
国际代表
  • 在世界舞台上增强人民的合法性
  • 促进全球科学、人权和环保社区的参与
第03章

委员会组成

委员会由具有公认专业知识且不参与人民日常治理的Earthlings组成:

生态学家

气候学家和可持续发展专家

经济学家

未来学家和新经济专家

哲学家

伦理学和哲学专家

人权捍卫者

文化领袖和人权捍卫者

科学家

科学和教育机构的代表

活动家

当地和原住民社区的代表

候选人经过事先讨论和专家面试后,由Earthlings人民公开投票审核和批准。
第04章

运作原则

第05章

活动形式

在线会议

每季度

年度大会

开放参与

出版物

结论和建议

工作组

关于伦理、权利、可持续性

第06章

委员会权利

第07章

独立性保障

委员会的独立性通过强制性利益冲突声明、在涉及个人利益的情况下回避投票、成员轮换以及所有决定的公开披露来保障。

详细程序由委员会章程规定。

第08章

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与合法性

法律地位:Earthlings独立委员会是一个自治的监督和咨询机构,不属于Earthlings人民的治理体系,不拥有执行权。它作为Earthlings人民宣言和章程所规定原则的伦理和法律保障者发挥作用。

委员会基于Earthlings人民授予的伦理和公共授权运作。其决定具有咨询性和声誉性质,不对参与者产生法律义务。

委员会合法性:委员会的合法性不是来自国家法或国际法,而是来自Earthlings人民作为人类共同意志和价值观承载者的认可。这是全球公共自治新形式的体现,信任和开放取代了等级和强制。

因此,Earthlings独立委员会是Earthlings人民的信任机构——连接其伦理原则和实际活动的桥梁。它是人民在世界社会和国际组织眼中成熟、透明和负责的证明。